健康食品認證代表著業者對消費者的承諾與保證,也讓廠商展現在保健食品產業的實力與能耐,但核可細項才是選擇靈芝產品的指標性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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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認證

  「今年(2000年)7月24日『雙鶴極品靈芝』獲得行政院衛生署核發全國第一張靈芝的健康食品許可證,其保健功效係根據動物實驗及體外實驗,證實有下列功效:
一、可促進抗體生成,
二、可促進免疫細胞增生能力,
三、可調節T細胞功能,
四、可促進自然殺手細胞活性,
五、可促進吞噬細胞活性。
此等功效,比以前有關靈芝對免疫功能的研究報告更為具體明確,效果更為顯著 ‥‥」

  就在〈健康食品管理法〉上路剛滿一週年之際,《健康靈芝》第10期(2000年10月份出刊)以「健康食品法上路週年,第一張靈芝認證出爐」為封面標題,用12頁的篇幅作了上述的報導,深入闡述靈芝產品取得健康食品認證的意義。
  A00003的認證編號說明,當時這只是衛生署審核通過的第三項健康食品。時至2008年4月的今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將邁入第十年的前夕,衛生署已經核發115張健康食品認證,其中靈芝相關的認證也累計至8張,包括4張免疫調節功效認證、3張護肝功效認證和1張延緩衰老功效認證,共由6項靈芝產品分別取得(見表一)
  健康食品認證啟動靈芝業者的良性競爭,不僅讓品質到達某一水準的靈芝產品可以在良莠不齊的市場上突顯出來,更讓民眾在購買靈芝產品時有所依循。因此台灣的靈芝市場近十年來(1999-2008)能夠有此「秩序化」的良好轉變,全然不同於上一個十年的混淆與紛亂,〈健康食品管理法〉的施行是最大的幕後推手。

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九年,101項產品取得115張認證
1999年2月3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了〈健康食品管理法〉,並於同年8月1日正式實施。由於審查從嚴,因此幾度因核發認證「不夠多」而備受業者和立委諸公深度關切,卻也克盡保障消費者健康的責任。
截至2008年3月31日為止,九年間衛生署共核發115張健康食品認證,然而扣除因逾期失效的五張認證,以及有一張認證(A00074)整併至另一張認證(A00061),所以實際上目前只有109張認證。
這109張認證分屬101項產品,因為其中有6項產品(雙鶴極品靈芝、如新華茂超級靈芝、賜多利奶粉、洛神花保健膠囊、益品年食用油)拿到2張認證,另有1項產品(清醍醐養生液)拿到3張認證。
然而在這109張健康食品認證中,實際通過的保健功效卻有113項,因為其中有一張認證(A00061御茶園每朝健康綠茶)同時通過三種保健功效,而有兩張認證(A00115優沛蕾原味龍根優酪乳和A00018人生樂膠囊)同時核可了兩種保健功效。


在所有核可的健康食品中,以取得調節血脂(膽固醇和三酸甘油酯)和改善腸胃功能(包括增加腸道益菌或降低胃幽門螺旋桿菌數量)的認證為最大宗,各有38和31項產品。免疫調節和護肝功效認證居次,各有13和12項產品取得認證;抗疲勞、牙齒保健、不易形成體脂肪和調節血糖各有6、5、3、2項產品取得認證;而骨質保健、延緩衰老和調節血壓功效目前則各別只有1項產品取得認證。
無獨有偶,衛生署健康食品第一張免疫調節、護肝功效和延緩衰老認證的取得,均由靈芝產品拔得頭籌。